儘管人們經歷許多上述危險因子,但事實上發生自殺死亡事件算是相對少數,顯示出有各式保護因子緩和了暴露於危險因子所產生的影響。心理因素,如復原力(指因應和適應負面生活事件的能力)、個人自我價值感和自信、有效的因應和解決問題的技巧、適當的求助行為,常常被認為是對抗自殺行為發展的保護因子。
社會文化因素,如宗教和社會結合、社會連結、並與朋友、同事和鄰居保持良好關係、獲得相關人的支持,而隨時可取得與幫助降低自殺風險和減少再自殺企圖有關之健康照護等。此外,健康的生活形態,維持均衡飲食、睡眠品質、規律的運動、遠離吸菸和毒品,也與降低自殺風險有關。
二、預防自殺是可能的
自殺是多重因素所衍生的現象,包括生理,社會,心理,環境等之危險及保護因子相互作用下發生,但不管是多麼複雜,自殺是可以預防的。自殺的初級預防需要廣泛地的改進社會、經濟和生物狀態,以預防有人想要自殺。初級預防係以一般民眾為基礎的措施,而非針對個別風險個案。初級預防的措施包括限制致命性工具的取得、促進身體健康和正向的心理衛生、強化社會和媒體對自殺報導的責任、設法減少對精神疾病與自殺的污名化並透過公眾意識和教育活動鼓勵求助行為。
次級預防是要針對高風險族群大幅度降的其自殺風險。此預防在於早期辨識自殺個案,準確的診斷和有效的治療心理健康問題是很重要的,特別是情緒障礙和物質使用相關疾病。半數以上自殺死亡者曾在自殺前一個月內看過基層醫師,因此,強化基層醫師對於精神疾病和症狀的認知、自殺風險的評估,和治療處與和轉介技巧是自殺防治的重要關鍵。同樣的,提供守門人訓練(意指定期接觸遭受痛苦、危難的個人或家庭之人,像是牧師、第一線救護員、藥師、老師和警察)可以改善其對於自殺和自傷風險的辨識,促進轉介脆弱者得到合適的評估和治療。最後,三級預防是指在預防自殺企圖者再發生自殺行為,包含了事後危機的處置工作,如關懷、支持和治療受到自殺事件影響的人。